(1)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土壤分析与检测中心,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3)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土壤分析与检测中心-土壤检测-凯盟检测技术(查看)由凯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环境检测领域;公共卫生检测领域;职业卫生评价;安全评价”选择凯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公司位于:河南省濮阳市中原路与香山路交叉口西北角亿丰c1座5楼,多年来,凯盟检测坚持为客户提供好的服务,联系人:赵经理。欢迎广大新老客户来电,来函,亲临指导,洽谈业务。凯盟检测期待成为您的长期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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